疑問:據說丙型肝炎很容易演變成慢性肝炎、肝硬化甚至肝癌,那么如何治療丙型肝炎呢?
解答:丙型肝炎患者的治療,除一般的治療外,應用有效的抗病毒藥物清除病毒,對于阻斷病情進展,防止HCV感染相關的并發癥和死亡具重要意義。
只有確診為血清HCV—RNA陽性的丙型肝炎患者才需要抗病毒治療。慢性丙型肝炎一旦確診,需要立即進行抗病毒治療,建議治療前應進行HCV—RNA定量檢測和HCV—RNA基因分型,并做治療前有關患者基本情況綜合評估和相關檢查,以決定是否適合抗病毒治療、制訂抗病毒治療方案。
長效干擾素和利巴韋林方案仍是我國現階段HCV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療的主要方案,可應用于所有基因型HCV現癥感染、但無治療禁忌證的患者。
治療禁忌證包括妊娠或短期內有妊娠計劃,具有精神分裂癥或嚴重抑郁癥等病史,未控制的神經系統疾病如癲癇未控制的甲狀腺疾病,未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,失代償期的肝硬化等。如患者具有絕對禁忌證,應考慮使用小分子化合物(DAAs)為基礎的方案。DAAs在多個國家已有多種藥物獲批上市,部分在我國尚處于臨床試驗階段,但不久將獲批應用于臨床。
一旦確診為慢性丙型肝炎且血液中檢測到HCVRNA,即應進行規范的抗病毒治療。治療前應根據病毒載量、基因分型、肝纖維化分期,以及有無抗病毒治療的禁忌證等綜合評估。目前,我國批準用于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療藥物為長效干擾素α、普通干擾素α和利巴韋林。長效干擾素α2a劑量為180μg,每周1次皮下注射;長效干擾素α2b推薦劑量為15μg/kg,每周1次皮下注射。療程48周,利巴韋林用量常個體化調整。如治療12周HCVRNA下降幅度<2Log,或24周仍可檢測到HCVRNA,則考慮療效不佳而停藥,可改用小分子化合物治療。
接受干擾素聯合利巴韋林治療過程中患者應嚴格隨訪和監測。治療前應檢測肝腎功能、血常規、甲狀腺功能、自身抗體、血糖、尿常規和眼底;治療期間每個月檢查ALT,治療結束后6個月內每2個月檢測1次;在治療過程中采用敏感、準確的HCVRNA檢測方法監測療效。HCVRNA檢測有助于監測療效并指導療程的決策。所有患者在隨訪中均應評估不良反應,包括嚴重乏力、抑郁、失眠、皮膚反應和呼吸困難等。血液學的不良反應包括中性粒細胞、血小板減少、貧血和淋巴細胞減少。因此,治療應嚴格在有經驗的醫生指導和監護下進行。
近年,多種小分子化合物聯合治療慢性丙肝的臨床試驗結果顯示,該類藥物具有全口服、短療程(8~12周)、療效高(90%~95%以上)、副作用少、方案簡便(復合制劑、固定劑量、每日頓服)、針對多個甚至全基因型、適應多個特殊人群(如肝硬化失代償、免疫抑制或器官移植人群)等優點,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治療的無干擾素時代已指日可待。治愈慢性丙肝的理想必將成為現實。